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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衛訊息

114年度「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」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社工助理-徵才公告

114年度「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」

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社工助理-徵才公告

 

一、職稱:社工助理(花蓮縣花蓮市、鳳林鎮社區心理衛生中心)。

二、名額:正取2名(花蓮市、鳳林鎮各1名),備取2名(花蓮市、鳳林鎮各1名)。

三、薪俸:時薪230元,每次上班至少4小時,每月至少60小時、最多120小時。(鳳林鎮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補助交通費每日100元)。

四、身分:本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。

五、資格條件:

(一)學歷條件: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大學部3年級下學期以上或研究所在學學生。

(二)其他必備條件:

1.需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,並自備交通工具。

2.熟悉一般電腦文書作業軟體(Word、Excel、Power Point等),具備統計、分析、計畫撰寫、規劃及執行能力尤佳。

3.具獨立作業能力,富服務熱忱、社區資源開發與良好溝通協調能力。

(三)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尤佳。

六、工作內容:

(一)協助辦理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服務計畫

(二)支援中心辦理相關會議、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。

(三)協助聯繫、統計報表報送、物品請購、經費核銷、成果報告編撰等行政庶務性工作。

(四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七、工作地點:

(一)花蓮縣花蓮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(花蓮縣花蓮市林森路391號)。

(二)花蓮縣鳳林鎮社區心理衛生中心(花蓮縣鳳林鎮光復路94號)。

八、進用時間:自進用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。

九、應徵截止時間:自公告起至114年6月17日下午5時止。(郵寄最晚須於6月17日下午5時寄達本所為憑)。

十、應徵資料:請檢具以下相關資料,親送或掛號郵寄。

(一)應備資料:

1.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聘用助理履歷表。

2.身分證正反面及學生證影本(學生證無註冊章者,請檢附在學證明影本)。

3.個資查詢同意書:請自衛生局網頁徵才公告下載。

4.以上資料請以A4大小直式裝訂放入信封,並於信封敘明應徵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助理(花蓮市或鳳林鎮)

親送請於週間08:30-12:00、13:30-17:30上班時間送達,

送交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陳心輔員收(970花蓮市林森路391號,03-8351885#319)不符者恕不退件,亦不另行通知。

(二)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者,一經查明,已錄取者,撤銷錄取資格。

十一、甄試項目:面試 100%。成績計算:口試總分未達80分者,不予錄取。

十二、其他:經通知錄取後於報到前應至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體檢,並於報到時繳交勞工健康檢查報告(新進勞工)1份如有問題請撥03-8760208找朱心輔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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